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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绿化责任制规定》9月1日起施行 [2008-8-19 0:07:32]
    本报讯特约记者柏斌报道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和维护,昆明市将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绿化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而制定的。   该《规定》明确主城规划建设区330平方公里及呈贡新区规划建设区10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必须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履行绿化责任制;责任区域包括责任单位和个人门前、门内已建成的绿地;住宅小区的绿化责任制由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和个人在划定的责任区域内,按照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做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工作..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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