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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号 [2007-7-17 10:14:24]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已经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1月23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06]1号)同时废止。    部长 孙政才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本示范章程中的楷体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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