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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津渔政、环保执法人员到白水江梯级电站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造成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破坏采取的补救措施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白水江梯级电站是前几年立的项,在环评方案中涉及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这一部分中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没有按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规定,要求中大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008年12月30日前完善白水江梯级电站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补救方案或梯级电站开发可行性报告,并书面报告盐津渔业执法大队,经盐津渔政执法大队审查批准后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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