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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农业局认真制定行政问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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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08-9-10 1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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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胡丽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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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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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个旧市白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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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个旧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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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布:桂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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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农业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的工作的研究,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局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局党政领导为成员的“个旧市农业局行政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委,并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的工作;二是对原制定的《个旧市农业局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问责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个旧市农业局行政问责办法》。行政问责办法共有四章、十七条,规定的问责的原则和范围,细化了问责的具体内容,明确了问责方式、问责程序。为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农业局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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