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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以来,农业系统根据永胜县“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系统实际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日前,在全系统掀起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热潮。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为在农业系统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支书记和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站(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四项制度”进行领导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宣传先行,扩大范围。为保证“四项制度”推行的效果,农业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相关工作目标和要求,并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将“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扩大到了农业系统的27个站(校),同时印发《永胜县农业系统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350本,下发到农业系统每一位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手中,使“四项制度”在农业系统中做到了人人知晓、人人争先,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亮牌办公,持证上岗。为树立整个系统的新形象,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局机关推行“三公开、三严格”制度。“三公开”即将本单位职能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将各股(室)中心职能在各办公室门口悬挂公开;将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等)以最简洁的方式在《政务公开栏》及各办公室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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