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部委规章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教育部: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各省将获奖励
【发稿时间:2008-8-25 9:59:03 【作 者:周逸梅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孙玉雪 【稿件来源:京华时报 【审核发布:桂嘉鸿
  教育部和财政部23日全面部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教育部部长周济提出三项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周济指出,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
【网站声明】
1.本网站为纯公益性服务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
2.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图片,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图片,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
4.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 5.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图片未经许可严禁转载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请与作者或本站联系。
网站总访问量:100000
今日总访问量:1000
版权所有:云南省农业厅  信息维护制作:云南省农业信息中心 www.ynagri.gov.cn
云南农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 未经云南农业信息网书面特别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05001269号
管理信息 | 管理公告 | 工作统计 | 信息统计 | 工作人员 | 站内地图 | 网站指南 | 故障报送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