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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4日,中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曲发[2008]23号),启动实施生猪产业“三百”工程。《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市出栏肉猪1300万头,生猪产值150亿元,农民人均养猪业收入2000元。
二、主要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北部宣威、会泽、富源、沾益以发展腌用型肉猪为主,依托宣威火腿品牌和大河乌猪品种优势,突出火腿及猪肉制品精深加工。南部及中部的麒麟、马龙、陆良、师宗、罗平以发展鲜用型肉猪为主,突出鲜肉产品系列加工。到2012年,全市建成年出栏肉猪15—20万头以上的乡(镇)15个,建成年出栏肉猪10—15万头以上的乡(镇)35个。二是集中扶持,扎实推进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建设:从今年起,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良种、统一培训、统一饲养技术、统一疫病防制”的要求,选择有基础、有条件、饲养水平高、交通便利、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实施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建设,即全市每年新扶持100个村,每村扶持100户,每户出栏肉猪100头以上,全市每年新增出栏肉猪100万头以上。三是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调动生猪养殖积极性:对规划在“三百”工程建设村的养殖户,以自然村为单位,要求联户建设养殖小区,达到年出栏肉猪1000头以上,且厩舍建设等符合验收标准的,按每出栏100头补助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作为贷款贴息。对规划在“三百”工程建设村中暂不具备联户建设养殖小区的养殖户,改扩建厩舍100m2以上、饲养能繁母猪6头以上、年出栏肉猪100头以上,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作为贷款贴息。为确保能繁良种母猪供应,对确定为“三百”工程建设的村,每村建设年饲养能繁良种母猪50头以上的扩繁场1—2个,或饲养能繁良种母猪100头以上的扩繁场1个。饲养能繁良种母猪50头以上的扩繁场,每个补助2万元;饲养能繁良种母猪100头以上的扩繁场,每个补助4万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激励机制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生猪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产业,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对抓生猪产业力度大、措施硬、发展快、成效显著的乡镇领导,作为提拔重用的政绩之一。二是要求各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1:1的比例配套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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