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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办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切实加强对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向厅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职,强化行政责任
(一)认真履行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和厅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管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参与重大工作事项的办理和主要文稿的起草。
二、明确职责,落实首问负责
(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窦晓黎: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闵正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项目管理、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与省成员单位和协会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蒲 勇: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综合和内务、县域经济、节能降耗和统计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陈冬冬:主任科员,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的项目申报、评选和管理以及与金融部门合作和省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王 进:干部,负责综合、宣传和联系协会等工作。
黄兆贞:干部,负责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和统计等工作。
段庆钟:干部,负责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县域经济等工作。
邓玉龙:负责节能降耗、文件收发整理和内务等工作。
(二)工作人员AB角设置情况
闵正东=蒲勇;陈冬冬=王进=黄兆贞=段庆钟=邓玉龙。
三、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能
(一)按时按质完成厅交办的工作任务。对于由我办独立或牵头完成的厅确定的工作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积极配合厅办公室和厅内其他处室工作。服从厅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对厅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牵头处室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推搪拖延,不敷衍塞责,严格按照其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提高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透明、公正、高效做好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厅及厅内外群众监督。
承诺单位: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人:窦晓黎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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