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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对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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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08-7-21 1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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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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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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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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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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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布:桂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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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投诉处理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切实加强对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向省农业厅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职,强化行政责任 (一)认真履行“三定”方案厅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做好产业政策研究和农业普法、立法、执法监督工作。 (二)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参与重大工作事项的办理和主要文稿的起草。 (三)切实履行好厅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落实首问负责 (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梁 基:处长,主管处内全面工作; 杨 春: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工作,具体主抓普法、立法、执法监督工作; 陆金全:主任科员,负责农机、科教政策法规; 林 娅:主任科员,负责畜牧业、渔业政策法规; 孙继鸿:主任科员,负责种植业政策法规。 (二)工作人员AB角设置情况 梁基=杨春;陆金全=林娅=孙继鸿。 三、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能 (一)按时按质完成厅交办的工作任务。对于由我处独立或牵头完成的厅确定的工作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积极配合厅办公室和厅内其他处室工作。服从厅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对厅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牵头处室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推搪拖延,不敷衍塞责,严格按照其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行政复议受理决定和复议决定的做出时限由法律规定的5个工作日和6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3个工作日和50个工作日。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厅及厅内外群众监督。
承诺单位: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责任人:梁 基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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