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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2003年成立了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当年建成沼气池3000口,以后每年均以2000口左右递增,到2007年底全县累计建成农村沼气池15600口,其国债项目完成了8510口,占总数的54.6%。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自建成使用后还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农村沼气的健康发展,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腾冲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县、乡、村各级落实和健全了组织机构,行政首长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把沼气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工作内容长抓不懈。国债项目所建沼气池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农业局负责,并组建沼气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能源办与各项目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项目村与沼气建设农户签订安全管理使用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建设农户,不留死角。
二是广泛发动,狠抓培训,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能源办对乡(镇)业务人员进行科学管理安全使用的培训和指导,乡级负责对农户进行安全使用管理培训,每户发一本沼气科学管理、安全管理使用小册子、一张安全管理挂图。
三是全面开展了全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县沼气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在各乡镇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于7月1—10日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由一名副职领导带队分南、中、北三个片区,对各项目乡、村沼气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沼气用户安全生产、管理、使用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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