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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经宝秀镇亚花寨村委会投诉,石屏县宝秀镇亚房子矿产品采掘经销部尾矿库,因连续多天降雨,渗漏大量泥水,流入稻田,造成亚花寨龙潭村农业环境污染纠纷一事。
6月19日起,县农业局农业环保站,急农民之所急,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确定受灾面积,作出作物损失程度评估。6月24日,由县环保局和县农业局牵头,召集宝秀镇政府,宝秀镇农技站、宝秀镇企业站、宝秀镇土管所等领导及技术人员参加的查处会,依照法律程序,本着公证,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处理。现场勘查结果按照污染程度评定为3级:1级是严重污染的,确定泥深度在30cm以上的稻田有4.4亩;2级是中度污染的,泥深度在11—29cm之间的稻田有15.6亩;3级是轻度污染的,泥深度在10cm以下的稻田有4.95亩,旱地5.05亩。经多次协商,在双方接受的情况下达成如下调解意见:1、该矿采掘经销部在尾矿库改造完工未经验收前停业整改;2、严重污染的作物损失评定为6成,含泥沙清除费,每亩补偿2000元。3、中度污染的作物损失为4成,含泥沙清除费,每亩补偿1200元。4、轻度污染的作物损失为2成,含泥沙清除费,每亩补偿300元。5、泥水污染旱地作物3.3亩,每亩补偿250元。6、沟渠污染743米,每米赔偿清泥费1.2元。7、赔偿款在6月30日前由厂方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将赔偿款10天内全部兑现给农户。
6月30日,县农业环保站执法人员督查,赔偿款到位70%已兑现到农户,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李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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