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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业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的号召,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及时化解因农资纠纷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为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6月16日,区农业局收到了由区消费者协会转来的金鸡乡金鸡村159户农户投诉,称施用了某化肥厂生产的速溶含氮复混肥导致玉米苗、桑树苗发黄,水稻分蘖差,怀疑该肥料有质量问题,要求肥料销售商赔偿。接到投诉后,区农业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及农业科技人员前往调查。执法人员邀请部分投诉农户、肥料销售商一道,到施用过该肥料的水稻、桑树、玉米田地进行实地查看。随后,执法人员分别对肥料销售商和部份农户进行调查询问,了解相关情况。为慎重起见,邀请区农业局肥料、农技等技术人员,对施用了速溶含氮复混肥的玉米、桑树、水稻进行田间鉴定,技术人员认为:水稻、玉米、桑树苗色正常,无缺氮肥表现,部分田块秧苗缺磷钾肥,少部分田块秧苗有赤枯病。水稻分蘖差的主要原因是:秧苗栽得深,稻田放跑马水,水灌的深,导致田温低,影响了水稻的分蘖,与所施肥料质量无关。建议农户及时辙水晒田,补施磷钾肥。在执法调查结果、鉴定报告面前,投诉农户代表表示接受调查和专家鉴定的意见,后期一定按农技人员的建议加强田间管理,争取减少产量损失。由此,农业执法人员圆满化解了一起农资纠纷,避免了群众上访事件发生,确保了农村社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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