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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一、向云南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附件一所列材料。厅许可办审查受理后,移交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组织审查。 二、厅农机处初审后批转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组织开展推广鉴定。申请企业需向省农机鉴定站报送附件二所列材料。由省农机鉴定站对企业的生产条件、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其申请发证的产品进行性能试验、安全性检查、可靠性和适用性等评价,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就该产品是否符合“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发放条件提出建议,报厅农机处审核; 三、经厅许可办复核后发放“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附件一:(报送云南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的材料) 1、书面申请(主要内容:企业简介、申请办理推广鉴定证的理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复印件 3、产品执行标准 4、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标签样式 5、产品基本参数表(附照片) 6、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声明 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附件二:(报送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的材料) 1、鉴定申请(含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复印件 3、产品企业标准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产品基本参数表(附照片) 6、设计任务书 7、设计计算说明书 8、试制总结 9、标准化审查报告 10、安全审查报告 11、工艺审查报告 12、可靠性试验大纲 13、可靠性试验报告 14、质量分析报告 15、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16、产品出厂检验及装配规范 17、产品合格证、铭牌 18、用户意见 19、三包凭证 20、完税证明 21、警示标识、标志 22、图纸(备查) 23、主要配套件供货商名录及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二OO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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