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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快全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
【发稿时间:2007-10-24 19:33:23 【作 者: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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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加快全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项目县人民政府:

  据统计,今年1-8月份农村沼气累计达到126323户,占年计划63.16%。其中2006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计划任务117155口,目前仅完成54813户,占中央下达计划任务的46.79%。2006年度的沼气项目,要求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目前时间已过3/4,但不少项目县2006年项目计划任务建设进度仍未过半。特别是玉龙县、古城区、施甸县、江城县至今还没动工,陇川县仅完成了3.30%,影响了全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造成农村沼气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县政府领导不重视。对项目进度工作不闻不问,没有把沼气国债项目当作一件重要工作来抓,致使省政府提出的沼气建设任务十件实事难以落到实处。二是项目县主管部门工作不主动。对项目进度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部署,更不检查落实,致使项目至今没有任何进度,与农户强烈的建池愿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三是项目资金到位慢。2006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省财政厅3月份就下达各州市,有的县8月份资金才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严重影响项目的启动和实施。为了加快国债沼气建设工作的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

   今年多数时间已经过去,特别是第一个建池的黄金时间不少单位已经荒废,第二个建池的黄金时期已经来临,各州市及项目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国债沼气进度工作,严格按照省农业厅与各项目县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

   二、严格实行问责制

  最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7〕141号文)和秦光荣省长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上的讲话,对今年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制。沼气建设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层层与省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的工作,要求是“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其主要负责人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省人民政府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级,依据考核结果,当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级别、晋升行政职务和提拔任用;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依法评定为不称职,依法行政不作为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为此,请各州(市)、县务必按下达的资金计划在年内完成沼气建设任务。

   三、实行项目进度与申报挂钩

  按照《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计发[2004]10号),项目建设情况必须与新项目的安排挂钩,最近孔副省长批示:“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惠农项目,各级干部不能以是否安排有项目工作经费为条件而拖延项目申报;建议明年及时安排规划,将规划的重点转向国债支持范围内积极性高的地方。”因此对项目进度缓慢、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收回项目资金、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和项目单位新建项目。明年及今后的项目安排原则是当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在项目完成之前不准再申报新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可以适当增加申报规模。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州市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项目县人民政府:

  据统计,今年1-8月份农村沼气累计达到126323户,占年计划63.16%。其中2006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计划任务117155口,目前仅完成54813户,占中央下达计划任务的46.79%。2006年度的沼气项目,要求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目前时间已过3/4,但不少项目县2006年项目计划任务建设进度仍未过半。特别是玉龙县、古城区、施甸县、江城县至今还没动工,陇川县仅完成了3.30%,影响了全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造成农村沼气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县政府领导不重视。对项目进度工作不闻不问,没有把沼气国债项目当作一件重要工作来抓,致使省政府提出的沼气建设任务十件实事难以落到实处。二是项目县主管部门工作不主动。对项目进度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部署,更不检查落实,致使项目至今没有任何进度,与农户强烈的建池愿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三是项目资金到位慢。2006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省财政厅3月份就下达各州市,有的县8月份资金才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严重影响项目的启动和实施。为了加快国债沼气建设工作的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

   今年多数时间已经过去,特别是第一个建池的黄金时间不少单位已经荒废,第二个建池的黄金时期已经来临,各州市及项目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国债沼气进度工作,严格按照省农业厅与各项目县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

   二、严格实行问责制

  最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7〕141号文)和秦光荣省长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上的讲话,对今年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制。沼气建设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层层与省政府签订了责任状的工作,要求是“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其主要负责人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省人民政府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级,依据考核结果,当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级别、晋升行政职务和提拔任用;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省级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依法评定为不称职,依法行政不作为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为此,请各州(市)、县务必按下达的资金计划在年内完成沼气建设任务。

   三、实行项目进度与申报挂钩

  按照《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计发[2004]10号),项目建设情况必须与新项目的安排挂钩,最近孔副省长批示:“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惠农项目,各级干部不能以是否安排有项目工作经费为条件而拖延项目申报;建议明年及时安排规划,将规划的重点转向国债支持范围内积极性高的地方。”因此对项目进度缓慢、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将收回项目资金、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和项目单位新建项目。明年及今后的项目安排原则是当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在项目完成之前不准再申报新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可以适当增加申报规模。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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