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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能源建设成绩斐然 2003年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各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农村能源建设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综合效益越来越明显。一是户用沼气建设形成规模。2002年年建池量18.2万户,2006年建池量24.47万户,年净增4.27万户,2006年与2002年同期相比增长23.5%.到2007年9月30日全省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累计达到187.29万户。农村受益人口达到约750万人。已经成为西南地区和全国沼气发展主要省区之一。今年1-9月份全省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14.27万户,占今年计划任务的71.36%;农村改灶8.79万户,占今年计划任务的87.91%。二是节煤改灶为主的农村节能工作进展较快。以农村改灶为主的农村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06年底全省累计达到602万户左右。在农村推广微型水利电机共11213台,总装机容量15278千瓦,年发电量1707.62瓦时,为31081户农户提供生活用电。三是大中型沼气建设开始起步。我省处理畜禽粪便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尚处于试点示范阶段,目前,全省建有3处,分别位于曲靖市、楚雄州、红河州,总池容为500立方米,年产沼气4.5万立方米,年废弃处理量为3300吨。四是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作用明显。我省目前建有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7处(分别位于晋宁、安宁、禄劝、翠云区),利用秸秆781.75吨,年产气量198.02万立方米,有1936户农户直接受益。五是太阳能开发利用成效突出。农村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39.58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电池86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是抓任务分解,确保目标责任落实。省农业厅将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目标进行分解方案,层层下达。同时,省农业厅与各项目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项目责任状,要求各项目县与乡镇、村及技术人员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抓项目申报,确保资金落实。2002-2006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0.33亿元,平均每户补助500元。其中:从2003年起中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累计投入2.9亿元,省级配套1630万元,平均每户补助为1050-1250元。特别是去年下达今年实施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和省级农村沼气配套项目,共计投资1.27亿元。 三是抓项目监管,确保建设制度落实。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进度月报制、项目实施督查制、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实地考察、进村入户、走访农民、明察暗访等方式,核实惠民行动的落实情况,了解农民的满意程度,督促各县将民心工程任务抓好抓实。 四是抓骨干培训,确保质量落实。加大沼气生产工培训力度,1-9月份进行四期沼气生产工培训,培训人员776人,合格621人,全省沼气生产工总数累计达到9828人,改灶工754人,太阳能利用工265人,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质量。 五是抓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先后三次发出加强沼气建设和管理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派出工作组实地检查安全隐患,落实沼气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职业准入制等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2003年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各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农村能源建设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综合效益越来越明显。一是户用沼气建设形成规模。2002年年建池量18.2万户,2006年建池量24.47万户,年净增4.27万户,2006年与2002年同期相比增长23.5%.到2007年9月30日全省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累计达到187.29万户。农村受益人口达到约750万人。已经成为西南地区和全国沼气发展主要省区之一。今年1-9月份全省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14.27万户,占今年计划任务的71.36%;农村改灶8.79万户,占今年计划任务的87.91%。二是节煤改灶为主的农村节能工作进展较快。以农村改灶为主的农村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06年底全省累计达到602万户左右。在农村推广微型水利电机共11213台,总装机容量15278千瓦,年发电量1707.62瓦时,为31081户农户提供生活用电。三是大中型沼气建设开始起步。我省处理畜禽粪便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尚处于试点示范阶段,目前,全省建有3处,分别位于曲靖市、楚雄州、红河州,总池容为500立方米,年产沼气4.5万立方米,年废弃处理量为3300吨。四是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作用明显。我省目前建有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7处(分别位于晋宁、安宁、禄劝、翠云区),利用秸秆781.75吨,年产气量198.02万立方米,有1936户农户直接受益。五是太阳能开发利用成效突出。农村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39.58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电池86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是抓任务分解,确保目标责任落实。省农业厅将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目标进行分解方案,层层下达。同时,省农业厅与各项目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项目责任状,要求各项目县与乡镇、村及技术人员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抓项目申报,确保资金落实。2002-2006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0.33亿元,平均每户补助500元。其中:从2003年起中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累计投入2.9亿元,省级配套1630万元,平均每户补助为1050-1250元。特别是去年下达今年实施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和省级农村沼气配套项目,共计投资1.27亿元。 三是抓项目监管,确保建设制度落实。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进度月报制、项目实施督查制、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实地考察、进村入户、走访农民、明察暗访等方式,核实惠民行动的落实情况,了解农民的满意程度,督促各县将民心工程任务抓好抓实。 四是抓骨干培训,确保质量落实。加大沼气生产工培训力度,1-9月份进行四期沼气生产工培训,培训人员776人,合格621人,全省沼气生产工总数累计达到9828人,改灶工754人,太阳能利用工265人,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质量。 五是抓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先后三次发出加强沼气建设和管理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派出工作组实地检查安全隐患,落实沼气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职业准入制等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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