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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0.3万农户本月领低保 公平发放"民主选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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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07-7-13 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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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全市10.3万农户将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金发放标准分为3个类别: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和呈贡县、安宁市60元;宜良县、石林县、晋宁县为50元;嵩明县、富民县、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为40元。
记者昨日(7月11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将把低保金发放到每个农村贫困农户手中。令这些贫困农户更高兴的是,享受时间从原先的5月1日起改为1月1日起,这意味着他们可多领4个月的低保金。
全市10.3万农户受助
由于昆明市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执行时间等问题与省里的要求不尽相同,市政府4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全市年人均纯收入693元以下的10.3万人,实现农村低保金覆盖和应保尽保目标,保障金统一从2007年1月开始核发。
农村低保的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食费用,适当考虑用电、燃料等所需费用确定,实行差额保障。低保金发放标准分为3个类别: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和呈贡县、安宁市60元;宜良县、石林县、晋宁县为50元;嵩明县、富民县、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为40元。
重点督察北部5县区
针对我市北部5县区贫困人口较多、发放周期长等现状,市民政局将重点督察北部五县区的低保金发放情况,以保证这些县区的低保人员能够按时领到低保金。另外,这次将一次性发放今年1月至7月的低保金,今后还将逐步形成制度,以保证做到全覆盖和应保尽保。
家有手机的不给低保
《昆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了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家庭成员使用移动电话、摩托车(或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基本生活所需品的;三年内自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者因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导致家庭困难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等七类人员不纳入低保。
另外,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受理、审批和发放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选穷”,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保障标准或将应保对象排斥在外。(马雪荣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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